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医院内部规章制度,对医院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依法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本院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根据上级部署和本院具体情况,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制定院内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实施细则并严格监督执行。
四、负责对本院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医院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医院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
(三)医院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四)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各类资产的管理情况、物资的购买。
(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其他审计事项。
五、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六、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事项的意见以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八、负责审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
九、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内审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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