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管理科(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与监督。
二、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医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控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三、开展医院感染各项监测工作,定期对各项监控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并公布。当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暴发时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果断控制措施并按规定上报。
四、开展临床微生物分布情况监测,开展临床常见病原菌、耐药菌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性监测,定期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公布。
五、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六、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七、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八、协调各科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中的关系及处理存在的问题。
九、协助各相关科室做好医院内传染病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控制、规范诊治、能力提升等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
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突发传染病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上报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传染病预检分诊、信息报告管理、报告质量管理和自查、异常结果反馈、培训与考核、信息保密管理、防治工作奖惩等相关制度,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传染病信息上报、传染病监测、诊断和病原体检测等数据交换、资源共享工作。
十二、做好慢性病管理,指导全院的慢性病报告工作。
十三、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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