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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知识,请牢记!

发布时间:2025-04-25 09:05:44    作者:百色市第二人民医院    点击:0
孩子们的交通安全牵挂着每一位家长的心,同时也牵动着整个社会的心。孩子们平安出行需要我们每一位家长朋友的共同努力,请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共同为孩子们平安上学路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这些交通安全知识要知道


行走篇


   

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走;

不要在马路上结队并行;

不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打闹;横穿马路时应走斑马线;在没有过街设施的地方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进入路口前应先观察,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横穿马路时不要急停急走;过交通道口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规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过马路篇


 

穿越马路,要听从交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

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斜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临近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骑车篇



未满12岁不能骑自行车,未满16岁不能骑电动车,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不能驾驶摩托车,不要在开放道路上学习骑车;

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

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骑自行车时做到不相互追逐、搭肩、闲谈、双手离把、突然猛拐、骑快车、“英雄”车,严禁骑自行车带人。



乘车篇



乘车时不要把头、手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碰,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在乘坐车辆时,待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车;不要将身体部分伸出车窗外;

不乘坐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

不乘坐报废、组装车辆;不搭乘非法营运的三四轮电动车;

拒绝乘坐非法三四轮电瓶车出行。



安全无小事,

让我们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养成良好出行习惯,

共同创建和谐、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

共同为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广西梧州交警

医院地址: 百色市右江区东坪路长蛇岭巷29号(总院)、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6号(城北院区) 服务热线:0776-2835265/ 2872069/ 2829811

公交路线:总院乘坐4路、5路、9路至东坪路口下,往长蛇岭巷走约300米到;分院乘坐17路、21路到教育宾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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